2018年8月17日,辽河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到我院进行督导工作,并对我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提出整改意见。针对辽河分院提出的整改意见,我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于8月22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督促落实整改工作。
会议上,陈迎春副检察长对自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我院黑除恶专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各条线进行相关培训学习的资料记录不齐全,二是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的会议纪要不符合要求,三是宣传专项斗争材料较少,宣传形式单一,没有形成立体宣传格局,四是部分干警对本地区专项斗争的目标、措施还不够明确。
针对上述问题,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提出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中央、高检院、省院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两高三部指导意见、最高法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等法律文件的全面深入学习,并在近期组织全员考试。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培训材料的学习,完善年度工作规划以及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的相关材料。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尽快会同辽河分院与公安、法院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尽快会同辽河分院与油田政法委对接,开展通告、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的相关宣传工作。
最后,赵云立检察长进行了总结性讲话,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院督导要求进行整改,坚决不打折扣,集中全院力量,把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做到实处。